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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纠纷
转委托情况下,如何认定受托人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5-02-21 19:15:38点击次数:
转委托经同意的,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不承担第三人清偿能力不足的补充支付责任。
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说明]
上述案例中,如货主同意货代①转委托,货代②的违约行为造成了货主的损失,则在货代②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就货代①是否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审判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应当。依据合同法第400条,货代①应对货代②的选任承担责任,货代②赔偿能力不足,货代①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观点二:不应当。货代①只须对货代②的资质负选任之责,不应当对其赔偿能力负责。
我们认为以观点二为妥,观点一对受托人的选任责任作了扩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