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中文 | 한국어
专业团队
联系我们
货代纠纷

货代公司转委托后产生纠纷,发货人是否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5-01-20 15:43:04点击次数:

       货代公司转委托后产生纠纷,发货人是否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取决于委托人是否同意转委托或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的存在。
        一、根据委托人对转委托是否同意
        1、经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转委托,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委托人同意的,其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次受托人,由次受托人直接向委托人负责。委托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也在委托人和次受托人之间产生。委托人应向该次受托人支付报酬、预付费用,偿还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其利息。
        2、未经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受托人所为的转委托没有告知委托人或者虽然告知但委托人不同意的,其转委托第三人处理事务的行为应视为受托人自己的行为。在委托人与该转委托的第三人之间不成立转委托合同关系,委托人对该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3、紧急情况下的转委托。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为的转委托,应视为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
        二、根据是直接委托代理还是间接委托代理
        1、直接委托代理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对外代表委托人处理事务的法律制度。
        在直接委托代理中,第三人明确知道委托人的存在,也明确知道受托人的身份以及委托人对其的授权范围,委托人的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直接承担。
        2、间接委托代理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处理委托人的事务的法律制度。
        间接委托代理中,受托人可以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也可以不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如果受托人披露委托人的,其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可以由第三人与委托人直接承担,受托人从第三人与委托人的法律关系中退出;如果受托人不披露委托人,受托人与第三人依其双方的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最终法律后果由委托人间接承担。
        三、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四百条【亲自处理及转委托】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委托人自动介入】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